信息来源:新点电子交易平台
发布时间:2025-12-30
阅读次数:
| 项目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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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庆市大观区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建设项目钢结构专业分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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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项目编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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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C-AQ-W2025-17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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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招标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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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省观安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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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招标人代表
及联系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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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标人代表:金先生
联系方式:0556-505788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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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最高限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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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289022.8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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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代理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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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庆市yl7703永利集团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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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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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理机构地址:安庆市大观区集贤南路52号四楼
联系方式:张白梅、0556-59911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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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招标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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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开招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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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标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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综合评估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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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开标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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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12月29日08时30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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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期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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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0日历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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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第一中标
候选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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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 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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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宏泰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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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响应招标文
件的资格能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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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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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期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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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0日历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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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地 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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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经济开发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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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投标价(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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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814340.06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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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项目负责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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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文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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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格证书
名称及编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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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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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皖13420192020029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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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技术负责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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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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质量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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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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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项目负责人获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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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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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项目负责人业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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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安徽相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及配套部件项目1#、2#、3#、4#厂房工程施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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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技术负责人获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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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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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技术负责人业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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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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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企业获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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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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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企业业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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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安徽鑫辉源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5GWh长寿命磷酸铁锂储能电池及 PACK生产制造项目;
2.安徽相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及配套部件项目1#、2#、3#、4#厂房工程施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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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第二中标
候选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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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 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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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华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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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响应招标文
件的资格能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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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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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期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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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0日历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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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地 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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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省池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徽商四季花城综合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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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投标价(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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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691449.57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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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项目负责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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汪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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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格证书
名称及编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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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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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皖13420212022006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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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技术负责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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左延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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质量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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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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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项目负责人获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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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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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项目负责人业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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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池州市历史文化区保护更新项目(一期)EPC总承包项目首发区4栋楼钢结构工程施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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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技术负责人获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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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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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技术负责人业绩
|
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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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企业获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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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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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企业业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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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
池州市历史文化区保护更新项目(一期)EPC总承包项目首发区4栋楼钢结构工程施工;
2.
年产 40万立方米建筑物表面修护新型材料项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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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第三中标
候选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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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 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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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腾达钢构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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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响应招标文
件的资格能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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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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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期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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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0日历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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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地 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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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省安庆宜秀经济开发区精博工业园B-1地块(一号厂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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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投标价(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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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719720.28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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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项目负责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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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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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格证书
名称及编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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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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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皖13420232024010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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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技术负责人
|
陶汪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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质量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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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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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项目负责人获奖
|
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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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项目负责人业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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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安庆圆梦新区汽车零部件产业园西区钢结构工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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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技术负责人获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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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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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技术负责人业绩
|
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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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企业获奖
|
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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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企业业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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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
安庆圆梦新区汽车零部件产业园西区钢结构工程;
2.
安庆综合保税区二期保税物流库及标准化厂房项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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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公示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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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5日17时30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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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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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,访问安庆市阳光采购交易服务平台(https://wanyi.etrading.cn/)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,招标人联系人:金先生,联系电话:0556-5057887,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:张白梅,联系电话:0556-5991157 。
二、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:
(一)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
(1)异议人的名称、地址、有效联系方式;
(2)项目名称、项目编号、标段号(如有);
(3)被异议人名称;
(4)具体的异议事项、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;
(5)明确的请求及主张;
(6)提起异议的日期。
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,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(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)签字并加盖公章。
异议人需要修改、补充异议材料的,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
(1)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;
(2)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;
(3)异议材料不完整的;
(4)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、难以查证的;
(5)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,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;
(6)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、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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